對于演藝建筑來說,在建筑設計初期就應該引進聲學設計的理念。并由始至終地貫穿于建筑設計和裝飾設計的全過程。這樣才能建造出高質量的演藝建筑。
一、劇院建筑聲學設計概況
現代劇院的功能是綜表演戲劇、話劇、歌劇、歌舞、曲藝、音樂等于一體的。同時滿足劇院的多功能用途,建筑聲學設計要求尤為重要。劇院建筑聲學設計涉及結構、體形設計、音質設計與隔聲等。對于自然聲演出的演藝建筑、建筑聲學設計為主。從建筑方案設計開始階段就應同時考慮聲學設計。聲學設計者應參與土建和裝修設計全過程。在工程設計各階段應與有關設計專業同步進行,密切配合。
容積計算以大幕線為界。舞臺設有樂罩,容積計算時應包括該部分在內。
伸出式和島式舞臺不受此限制。
根據《劇院建筑聲學設計規范》JGJ 57-2000,劇場可分為特、甲、乙、丙四個等級。
二、劇院建筑聲學設計之音質設計
(1)混響時間
觀眾廳的音質應保證觀眾席各處 有合適的相對強感、早期聲場強度、清晰度和豐滿度。在演出時觀眾廳內任何位置上不得出現回聲、多重回聲、顫動回聲、聲聚焦和共振可識別的聲缺陷,并不得出現因劇場內設備噪聲和外界環境噪聲而引起的干擾。
(2)解決方案
1、伸出式舞臺的舞臺空間與觀眾廳合為同一混響空間,按同一空間進行混響設計。
2、舞臺聲學反射罩內的空間屬于觀眾廳空間的一部分,具有舞臺反射罩的觀眾廳的混響應另為設計。
3、舞臺幾樂池應作聲學設計。
4、頂棚
靠近舞臺的部分吊頂采用雙層12厚埃特板,或其他同等聲學反射材料。安裝面積為 m2,吊頂造型為漸進式波浪型。吊頂的具體規格形狀見CAD圖紙。剩下部分吊頂采用穿孔吸聲材料+玻璃棉。
5、墻面
靠近舞臺口的兩側墻面安裝 MLS擴散體,為了避免回聲等聲學缺陷,在后墻全部布置條形穿孔吸聲結構。由于需要控制整個觀眾廳的混響時間,需要一定量的聲學材料,后墻面積不足,因此在側墻后部安裝穿孔吸聲結構。
6、 舞臺
舞臺地面采用雙層木地板地面。舞臺與觀眾廳通過舞臺口連接,形成耦合空間,為了避免耦合空間對觀眾廳的不利影響,以及滿足演員的聽聞要求,舞臺的混響時間與觀眾廳的混響時間相近。因此,面對觀眾的墻體安裝布藝吸聲板,舞臺兩側墻面安裝木質槽孔吸聲板,
7、地面
地面采用具有反射作用的木地板。
8、座椅
為了減少觀眾對室內音質的影響,座椅的吸聲量滿足如下:
座椅的面層為織布等具有良好的透聲性能,靠背的上部和兩側為不穿孔的反射面材,座椅下部面層為穿孔材料。
9、其他功能室
耳光室安裝全頻吸聲材料,放映室、包廂等根據設計標準布置吸聲、反射、擴散等聲學材料。
三、劇院建筑聲學設計之隔聲
《劇院建筑聲學設計規范》JGJ 57-2000
觀眾席背景噪聲 甲級≦NR25 乙級≦NR30 丙級≦NR35
(2)解決方案
1、 觀眾廳的墻面和屋頂應作隔聲減振處理。
2、觀眾廳宜利用休息廳(廊)、前廳等作為隔音的措施之一。觀眾廳的入口宜設置聲閘室、隔聲門。
3、聲控室觀察窗關閉時的中頻(500~1000Hz)隔聲量≥25 dB。
4、通向室外的門應采用隔聲門。
5、同聲傳譯室圍護結構的中頻(500~1000Hz)隔聲量≥45dB。聲控室和同聲傳譯室的混響時間宜為0.3~0.5s,空調系統產生的噪聲不宜超過NR-25。
6、舞臺大幕開關時的噪聲,在觀眾席第一排中部不超過NR-40.升降樂池和其他機械設備運行噪聲,在觀眾席第一排中部不應大于NR-45.
7、空調機房、風機房、冷卻塔、冷凍機房和鍋爐房等設備用房宜遠離觀眾廳及舞臺。當與主體建筑相連時。應采取良好的降噪隔振措施。
8、通風或空氣調節系統,應采取消聲減噪措施,通過風口傳入觀眾席和舞臺面的噪聲應比室內允許噪聲標準低5 dB。
9、通風、空氣調節及制冷機房與觀眾廳和舞臺鄰近時,應采取隔聲措施,其隔聲能力應使傳遞到觀眾廳和舞臺的噪聲比允許噪聲標準低5 dB。對動力設備應采取減振措施。
四、劇院建筑聲學設計之材料要求
(1)觀眾廳(包括樂池)的天棚、墻面、地面裝修材料不應低于A1級,當采用B1級裝修材料時應設置相應的消防設施。
(2)頂棚、墻面裝飾采用的龍骨材料均應為A級材料。